營業時間
週一至週五 上午9:00-18:00
地址
104070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7號7樓(行天宮正對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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‘‘ 新北市警局於日前接獲持有毒品之線報,持票前往進行搜索時,查扣部分大麻並當場將犯嫌逮捕,爾後,依毒品罪將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。而被查獲者竟含知名網路公眾人物,掀起鄉民輿論譁然,並使毒品議題 再次沸騰於社會中。 ’’
類型 | 刑責 | |
吸食大麻 | 自己施用 |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
強暴脅迫欺瞞他人施用 |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| |
引誘他人施用 |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| |
持有大麻 | (1) 基本: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(2) 加重:持有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| |
販賣大麻 | 販賣 | 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|
意圖販賣持有 |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| |
轉讓大麻 |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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